传染病监督科职责
按照《传染病防治法》对全市传染病的预防、治疗、监测、控制和疫情管理措施进行监督、检查,对疫情要定期向上级报告和公布。负责全市消毒产品的审批工作。
传染病监督科科长岗位职责
1、在所长的领导下,负责本科各项工作的全面落实。
2、负责制定本科的工作计划、实施办法、措施、定期督促检查和工作总结。
3、负责本科同志的政治理论、法律、专业知识的学习,提高政治素质、法规政策水平和工作质量。
4、负责制定本科各项规章制度,并检查制度的执行情况。
5、组织本科职工学习有关的法律、法规,制定监督检查具体工作细则,做到依法行政。
6、负责定期向上级报告和公布疫情,做到准确、准时、无误。
7、负责对科内文书档案的管理、检查,确保工作正常运行。
8、爱岗敬业、克已奉公、忠实履行职责,圆满完成所领导交给的各项工作任务,积极推进两风建设。
传染病监督科工作程序
染病监督工作程序
消毒产品审批程序
工作运行程序
申请的受理
由证照科负责受理申报单位的申请,审查申报的材料。
2、申报材料的审查
传染病监督科具体负责申报材料是否合格,合格的由传染病监督科开具样品检验送检单,由指定单位进行检测鉴定,合格的消毒产品申报材料由科长和经手人签字,报所长审查、签字。
许可证的办理
传染病监督将所有材料组织、整理完整后,送市卫生局疾病控制处负责人审查、签字,再送省卫生厅疾病控制处审查,办理卫生许可证。
档案管理
传染病监督科负责消毒产品及生产企业的档案整理、归档、保存。
消毒产品申报、审批程序
根据卫生部《消毒管理办法》及《消毒产品申报与受理规定》的有关规定,结合省卫生厅《消毒产品审批工作程序》的具体要求,现将简要程序明确如下:
申报省级卫生许可证的消毒产品
携以下资料向所在地的地、市级卫生行政部门提出申请:
申请书
产品研制报告
产品配方
生产工艺流程及简图
生产车间平面
产品说明书、标签(样稿)
主要有效成份、含量(消毒药剂)
可能有助于产品评审的其它资料
携以下资料向黑龙江省卫生监督所申报
向各地、市级卫生行政部门提供的所有资料
卫生许可申请表
产品质量标准(企业标准)
生产条件验收报告
各地、市级卫生行政部门的初审意见(或报告)
产品样品(临时包装)最小包装3份
省卫生监督所传染病监督科将审查合格的材料报省卫生厅审批,消毒药械需由省卫生厅组织专家审评后批准。
消毒产品专家委员会评审通过,由省卫生厅颁发卫生许可证。
省卫生监督所将获得“卫生许可证”产品的所有资料存档。
以上资料除特殊要求以外,其它资料原件1份,复印件11份,均为A4纸打印。
申报国家级卫生许可的消毒产品:
由省级进行初审
其它同申报省级卫生许可的程序相同
经省级初审合格后报卫生部
换发卫生许可证的消毒产品(到期前三个月申请):
携带上次办理后的所有资料到所在地的地市级卫生行政部门申请。
-携带地市卫生局初审意见和原“卫生许可证”正、副本,向省卫生监督所申报。
带完整产品样品小包装3件
省卫生监督所委托具有资格检测机构对产品进行检测。
复审合格后,换发省级“卫生许可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