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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绥化市卫生监督工作计划

   2006年卫生监督工作要紧紧围绕“十一五”规划,落实科学发展观,推进依法行政,按照全省卫生监督工作计划要点要求,进一步开展打击非法行医专项活动,加强医疗机构、采供血机构、食品卫生、环境卫生、学校卫生、职业和放射卫生、传染病防治、母婴保健等项卫生执法工作,严厉打击危害群众健康的违法行为,维护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
一、加强医政、采供血机构的卫生监督
(一)进一步推进和深化打击非法行医专项活动,整顿和规范医疗服务市场秩序
1.加大执法监督覆盖面,查处无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擅自开展健康体检、健康监测、医疗美容、诊疗活动等行为;
2.加大执法监督频次,查处超范围执业、出租和承包科室、聘任无执业证书和非卫生技术人员执业行为;
3.加强市、县(区)、乡联系和沟通,共同打击“黑医”、“游医”及利用“便民服务”、“义诊”等形式坑害群众的医疗行为;
4.加大处罚力度,在检查中发现的违法行为,要加强教育并责令限期改正,对屡教不改者,不但要在媒体曝光,还要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处罚,决不姑息迁就;
(二)加强医疗用血单位监督,规范采供血机构管理
1.开展医疗用血单位的日常卫生监督,检查用血记录、血液来源,严禁私采、乱采血液行为;
2.按照《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献血法》、《血站管理办法》等法规规定,严格规范血站、血库、单采血浆站的执业行为,核查单位资质、人员资格情况;检查血液检验、采集、贮存、运输、使用是否符合操作规程;检查各项制度建立、运行情况。
二、全面开展传染病防治和母婴保健监督工作
(一)继续深入开展《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等法规的执法检查,使各项防病措施落到实处
1.疫情报告监督检查
各级医疗单位、疾控中心均应建立疫情报告制度,建立健全相应表、簿、卡、册,对法定传染病疫情及时登记、汇总、上报;
2.加强医院感染控制和消毒隔离的监督检查;
3.加强高致病性禽流感预防控制的监督检查;
制订高致病性禽流感预控应急方案;成立市场检查组,检查市场禽畜肉检疫情况,严禁未经检疫和病死禽畜肉流入市场;成立医疗机构检查组,检查定点医院建立和运转情况,检查诊所和非定点医院转诊制度建立情况;成立疫情检查组,检查医疗机构疫情报告制度建立、运行情况,医疗机构和疾控中心网上直报系统运转情况;检查应急物质贮备情况;
4.开展预防控制艾滋病执法检查;
5.开展消毒产品生产企业和经营单位的执法检查。
(二)加强母婴保健监督工作
1.根据《母婴保健法》、《黑龙江省母婴保健条例》等法规开展母婴保健机构执业许可证、服务项目、人员资格等项检查,严禁非法从事母婴保健服务活动,市所将会同市局将组织一次全面检查;
2.根据《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管理办法》、《托幼园所验收标准》等规定,做好辖区内托幼园所摸底调查,做好托幼园所保健合格证、保健人员资格证书的发放工作。
三、以餐饮业为重点,加强食品卫生监督工作
(一)继续推行食品卫生量化分级管理
1.对已评定的A、B、C级企业,按相应标准核查,有条件升级的企业,全力扶持,进档升级;达不到相应标准的,督促改进,仍达不到标准的,本年度评比降级;
2.对未评定和上年评定D级的企业,要增加监督频次,加强管理,加大处罚力度,促进上档升级。
(二)加强健康相关产品专项整治工作
1.农村食品专项整治;
2.儿童食品专项整治;
3.保健食品专项整治。
(三)认真做好食品类产品国家抽检工作
四、加强环境卫生监督管理
(一)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检查
1.按照《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生活饮用水卫生管理办法》规定,检查水质检测频次、检验项目、检测结果;水处理工艺流程;涉水产品卫生批件,对不符合卫生要求的提出整改意见,对违法的做出相应处罚;
2.加强二次供水卫生管理,认真检查管水人员健康证、二次供水水箱清洗消毒记录、水质检验记录、内壁涂层情况、安全防护措施及相关制度建立运行等。
(二)公共场所卫生监督检查
1.加强游泳馆、公共浴室、理发美容店等重点公共场所的卫生监督检查;
2.开展辖区内集中式空调公共场所摸底调查,并按照《公共场所集中式通风系统卫生管理办法》规定进行检查、整顿。
(三)化妆品和保健品卫生监督检查
1.继续开展化妆品专项整治,重点清理整顿美白类化妆品;
2.开展商店、药店经销的保健品检查,查处无证、超保质期、扩大宣传的产品。
五、加强学校卫生监督管理
(一)贯彻《学校食物中毒事故行政责任追究暂行规定》,明确任务,落实职责,做好本职工。
(二)继续推行学校(幼儿园)食品卫生量化分级管理
1.对评定的C级以上单位,继续做好卫生监督管理;
2.对未评定和评定为D级单位,按量化评分标准继续量化,对不合格项目,督促整改,直至达到标准;对不按要求整改或整改仍达不到C级以上标准的单位进行统计,把单位及整改内容列明一并抄报同级教委(通过卫生局)和市卫生监督所学校卫生科。
(三)以食品卫生、饮用水卫生、传染病监督为重点,加大执法监督力度,促进和带动学校内影响学生健康的学习、生活、劳动、环境等方面的学校卫生综合监督工作。
六、加强职业卫生和放射卫生监督管理
(一)开展职业卫生防治工作
1.抓好辖区用人单位职业人员健康监护的监督检查,开展“职业病防治万家企业行”活动,掌握用人单位实施劳动者健康监护情况;
2.开展《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活动。
(二)加强放射防护监督管理,做好放射诊疗机构的许可工作,做好放射工作人员健康监护和个人剂量检测的监督检查。
七、认真开展法规宣传稽查工作
(一)协助业务科室开展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活动,搜集整理工作资料,利用简讯、向媒体投稿,加强宣传和沟通,扩大影响面,促进工作;
(二)按卫生部《卫生监督稽查工作规范》,加强对内部和下级卫生监督机构的违纪违策检查,纠正行业作风,定期通报;
(三)组织工作人员学习,协助市卫生局开展卫生监督员复训工作;
(四)认真接待、处理、传递举报、投诉案件。
八、加强卫生许可证发放管理
按照黑龙江省卫生许可证发放分级管理要求,做好管辖企业卫生许可证申请、受理;按照食品卫生许可证、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饮用水卫生许可证等相应发放标准,做好资料审核和现场审查,严把许可准入关,在卫生许可证发放过程中,严格执行责任追究制,谁主管、谁发证、谁负责,严禁超越职权发放卫生许可证。
九、加强卫生监督报表工作
今年市局、市所将协抓全市卫生监督报表工作,定期组织各县(市)区汇表,各县(市)区做好基础资料记录、统计、汇总工作。
十、加强卫生监督信息网络化建设
各地要积极构建卫生监督信息平台,加强区域间联系,增加互动,强化和提高工作质量。
十一、加强卫生监督队伍建设
(一)强化执法人员资格培训,保证执法人员具备相应岗位监督员证和执法证;
(二)加强执法人员的法律知识、专业技术知识和职业道德教育,不断提高执法人员业务素质和依法行政能力,努力创建一支作风正、业务精、纪律严、拉得出、打得赢的卫生监督队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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