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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年绥化市卫生监督工作计划要点

绥卫监所发〔2005〕5号


绥化市卫生局卫生监督所关于印发
《2005年绥化市卫生监督工作计划要点》的通知

各县(市)区卫生监督所(防疫站):
现将《2005年绥化市卫生监督工作计划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实际情况,认真组织实施。

二○○五年一月二十日
主题词:卫生监督 计划 通知
抄送:省卫生厅卫生处,省卫生监督所,市政府办公室,
市卫生局,市政府夏永智副市长。
绥化市卫生局卫生监督所 2005年1月20日印发
共印25份
2005年绥化市卫生监督工作计划要点

一、指导思想
2005年我市的卫生监督工作要继续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树立科学发展观,抓住机遇,勇于创新,加快卫生监督体系建设。在工作中要牢记"文明执法,热情服务"的宗旨,强化爱岗敬业,廉洁奉公,加大卫生监督执法工作力度,促进监督与服务的有机统一。深入开展食品专项整治和医疗市场清理整顿工作,为保障全市人民身体健康、促进区域经济发展做贡献。
二、工作任务和指标
1、加强政治理论和业务学习,不断提高政治素质和业务水平
思想是行动的指南,只有提高了思想认识,才能把工作做实、做好、做到位,才能真正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此要积极开展政治理论学习,学习中央、省委有关方针、政策和市委指示精神,不断提高政治修养。加强党建工作,充分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带头作用。同时要注重业务学习,掌握全面的法律法规和各项业务知识,做行家里手,树立卫生监督综合执法的新形象。认真开展警示教育及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真正做到“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内强素质,外树形象”,积极推进“两风”建设。
2、提高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能力
各地要认真组织学习《突发性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做好“突发性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遵循预防为主、常备不懈的方针,听从政府统一领导、统一指挥,按属地管理原则实行分级控制,及时反应,加强合作,建立健全突发性公共卫生事件领导组织,做好思想、人员、技术和物资准备,确保“拉得出,打得赢”。
3、食品卫生工作
(1)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黑龙江省食品卫生管理条例》、《黑龙江省饮食业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
(2)全面实行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做到填表及时,量化准确,没有死角。四月份市卫生监督所将对全市上报的B级企业进行评审、验收、挂牌。
(3)加强对餐饮业经常性卫生监督及餐饮具消毒效果监测,监督覆盖率98%以上,从业人员体检率98%以上,“五病”调离率100%,食物中毒发病率控制在5/10万以下。
(4)继续开展食品放心工程,重点加强对酒类、饮料、肉灌制品、乳制品和保健食品的监督管理。
(5) 继续开展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继续开展对食品专项整治工作,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食品的不法行为,不断提高食品卫生质量,确保人民身体健康。
(6) 按时完成省卫生厅、省监督所和市卫生局下达的工作任务。
4、环境卫生工作
(1)认真贯彻执行《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黑龙江省生活饮用水卫生管理办法》、《化妆品卫生监督条例》。加大对各类公共场所的监督执法力度,发证建档率100%,监督覆盖率100%,健康体检培训率98%以上,"五病"调离率100%。
(2)加强对自备水源、二次供水的监督监测和管理,加强对饮用水的消毒工作,确保城乡末梢水五项合格率达80%。
(3)加强对化妆品生产、经营和使用单位的监督管理,对辖区内的保健用品经销单位进行监督管理。
(4)全面完成宾馆、招待所等附带餐饮的食品卫生量化分级管理及各项临时工作任务。
5、学校卫生工作
(1)按照《学校卫生工作条例》、《食品卫生法》、《学校食堂与学生集体用餐卫生管理规定》及与公共场所相关的法律法规的规定,对学校内及周边环境中影响学生身心健康的各类散装食品和不符合食品卫生条件的摊床进行综合监督和治理,确保学生身体健康。
(2)校内食堂、公共场所、自备水源及二次供水发证率100%,从业人员体检培训率98%,"五病"调离率100%。
(3)加强学校卫生综合监督,进一步开展食品卫生量化分级管理,在完成量化评定的基础上提升高级别的比例。
6、劳动卫生和放射卫生工作
(1)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利用4月25日~5月1日一周时间,采取多种形式开展《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活动。认真贯彻执行《放射性同位素及射线装置防护条例》,确保放射源的安全。
(2)做好职业危害单位数、工作人员数、放射医疗单位数、放射工作人员数、放射源种类、剂量的调查工作。
(3)职业危害单位的监督覆盖率100%,放射医疗单位每季监督检查一次,放射工作人员体检率90%以上,剂量剂佩带率90%以上,放射卫生许可证换发率90%。
(4)做好建设项目的"三同时"验收工作。
7、传染病监督工作
(1)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做好宣传教育工作。
(2)开展对医疗卫生机构的监督,按时完成疫情报告监督管理工作。
(3)开展对疾病控制机构、医疗机构预防用生物制品专项执法检查工作。
(4)按照《消毒管理办法》、消毒产品生产企业卫生规范和有关国家标准,对辖区内消毒产品生产企业进行产品质量、消毒效果、生产环境监测和评价,完成消毒产品生产企业省级卫生许可证的初审、上报工作。对消毒产品经营单位进行监督监测及索证管理。
8、医政工作
(1)认真学习贯彻执行《母婴保健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采供血机构管理办法》、《执业医师法》等法律法规。
(2)开展医疗市场清理整顿工作,监督检查医疗机构执业医师、执业护士持证上岗情况,查处医疗机构执业违法行为。监督二、三级医院的医疗废物、污水处理,对采供血机构、医疗美容服务机构进行监督管理。
(3)开展《母婴保健法》实施十周年宣传活动。对母婴保健技术服务机构、托幼机构进行调查摸底、上报。监督出生医学证明的发放和管理工作。
9、稽查、宣教工作
(1)认真贯彻执行《黑龙江省卫生监督稽查工作实施细则》、《黑龙江省卫生监督所受理举报投诉暂行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做好各个活动日、宣传周的宣传教育工作。
(2)对卫生监督执法工作进行稽查,对内查处监督员有无违纪违法行为,对外稽查直管单位是否监督不到位,有无跑冒漏收行为。
(3)协助各业务科室开展违反卫生法律法规事件的处理工作。
(4)协助市卫生局完成卫生监督员培训工作。
10、证照管理
(1)认真贯彻执行《黑龙江省食品卫生许可证发放管理办法》、《公共场所管理条例》、《学校卫生工作条例》等法律法规。严格按法律法规办事,做到方便快捷。
(2)完成各类卫生许可证申请的受理、发放工作,要求申请材料齐全、保证受理工作时限,及时整理存档。
(3)做好文书管理发放工作。
(4)信息收集、整理、发放等工作。
十一、秘书与总务工作
(1)党务工作方面要重点抓好基层组织建设、党员教育和发展党员工作。
(2)工资、职称工作要严格按照上级人事部门规定的时间要求,保质保量地完成各种工资审批及职称评审、聘任工作。
(3)财务工作要加强财务管理,完善财务制度,提出合理化建议,为领导当好参谋。
(4)后勤工作重点抓好安全保卫、房屋维修、锅炉房和车辆维护以及办公用品管理工作,为卫生监督一线提供强有力的后勤保障。
(5)文书、档案工作重点抓好文书、档案的规范化、制度化管理,规范文件的行文和排版要求,规范文件的收、传、阅管理,健全各种档案管理制度。
(6)提出办公自动化建议,积极争取资金,争取早日实现无纸化办公和网络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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