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卫生厅文件
黑卫监督发〔2007〕607号
黑龙江省卫生厅关于五大连池风景区
十一家非法诊所查处情况的通报
各市、行署卫生局:
我厅于2007年5月28日、6月18日先后收到关于五大连池风景区“机关家属
楼诊所”等诊所非法行医的群众投诉举报,即转黑河市卫生局对举报线索进行
调查,对违法违规的诊所进行了查处。2007年7月23日接到全国打击非法行医专
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转来的内容为“黑龙江省五大连池风景区有11家非法诊
所”的投诉举报后,我厅高度重视,立即要求黑河市卫生局直接对举报涉及的
诊所进行逐一排查,严格依法查处。黑河市卫生局当即组织人员对举报中列举
的单位再次进行专项检查,并在检查后派出卫生监督员对相应诊所进行暗访,
考察查处情况。我厅已将有关查处情况上报卫生部。经厅领导批示,现将有关
情况通报如下:
经查:石龙桥张云风牙所、市场盛洪奎牙所、工会疗养院内地税家属二楼
门宏宇牙所、矿泉路原是兽医林大夫现开中医诊所、集市西30米吴海江诊所、
集市柴老七药店诊所、集市100米处杜大夫诊所、薛万里牙所无照行医情况属实
,黑河市卫生局等已依法对上述诊所分别进行查处。
2007年以来我厅在按照国家卫生部统一部署制定下发《黑龙江省打击非法
行医专项行动方案》,提出07年具体工作要求,深化我省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
动的同时,也将卫生部通报的外省发生的非法行医事件转发各地,要求各地认
真学习,引以为戒,加大打击非法行医力度。打击非法行医专项整治工作开展
二年来,五大连池风景区仍有“十一”家诊所被举报,其中八家诊所无照行医
情况属实的事实说明:风景区卫生局对专项行动认识不足,日常监管工作仍然
存在漏洞,学习上级文件精神不透彻,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开展得不够深入
;同时也说明黑河市卫生局对五大连池风景区风景区卫生局工作的督查稽查力
度不够,尚需加强。
根据卫生部《关于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责任追究的意见》,我厅决定在
全省范围内对五大连池风景区卫生局提出通报批评。
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和卫生监督机构要按照卫生厅等八部门联合下发的《黑
龙江省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方案》(卫监督发﹝2007﹞354号)要求,继续大
力开展专项行动,将专项行动引向深入;同时要结合《黑龙江省卫生厅转发卫
生部办公厅关于有关医疗机构违法行为查处情况通报的通知》(黑卫监督发〔
2007〕557号)要求,在加强对各级医疗机构的监督和管理的同时,加强对下级
卫生行政部门日常工作的督查和稽查,确保工作取得实效,切实维护医疗市场
秩序。
特此通报。
二○○七年九月五日
主题词:卫生 非法 诊所 查处 通报 1
抄送:卫生部打非办,省农垦、森工总局卫生局。 1
黑龙江省卫生厅办公室 2007年9月5日印发
共印27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