绥化市卫生局卫生监督所
端正政风行风社会公开承诺
为进一步规范卫生监督执法行为,增强卫生监督人员服务意识,提高服务质量和办事效率,更好地为全市人民和全市经济发展服务,绥化市卫生局卫生监督所向社会各界郑重承诺:
一、实行首问负责制。接待来访、来电人员态度和蔼,服务热情,为咨询者负责。不属自己业务范围的工作,也要耐心说明和告知办事的途径和方法,直至来询者满意。
二、卫生监督实行“八公开”。即:卫生监督员名单公开;监督程序、标准公开;发放卫生许可程序公开;监督员守则公开;企业标准公开;投诉、咨询电话公开;处罚依据公开;科室职能公开。
三、许可受理实行限时制。对办理卫生许可的单位和个人,申请材料齐全后,我所在3个工作日内派卫生监督员进行现场审查,如发现问题,提出书面改进意见,并进行复查,严禁不经审查发放卫生许可证;审查合格后,在7个工作日转送市卫生局签字盖章。
四、文明执法,行为规范。执行公务时,必须有二名或二名以上卫生监督员参加,必须按规定着装,语言文明,举止端庄,出示证件,说明来意,严格执行市纪委印发的《实行涉企检查收费罚款登记制度》。非执行公务时,严禁穿着卫生监督制服进入被监督场所。
五、廉洁自律,公正执法。对待业主要一视同仁、秉公处事。对危害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的行为要依法给予严厉打击,决不包庇和纵容。执法过程中不得刁难和打击报复业主,不得接受业主和服务对象的礼品、礼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不得接受业主和服务对象的宴请、垂钓、高消费娱乐等活动。
六、快速处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实行二十四小时值班制,接到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后,必须在规定时间内赶赴事故现场,依法实施监督检查和调查取证,并协同有关部门迅速查清事故原因,力争将危害控制在最低程度。
七、实行行政执法责任制和错案追究制。坚持实事求是,有错必究,教育与惩戒相结合的原则。遇有业务咨询或违法、违纪事件,可直接来我所或电话进行咨询、投诉、举报。
投诉电话:8257715
单位地址:绥化市海城街230号
邮 编:152072
单位网址:www.shwsjd.com
绥化市卫生局卫生监督所愿做全市人民的健康卫士,愿做企业依法经营的坚强后盾,服务于绥化市经济发展,造福于全市人民。
绥化市卫生局卫生监督所
2007年4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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